受他人威胁可以去公安机关备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3 02:37:58
我认识一个朋友,03年借用我电脑一直未归还,我多次问她均无果。然后有二年时间无法联系她。现今我们在同一个地方上班,我问她还是未果。有天我无意中和他领导反映了些事。现在她威胁我,说要把我打残或打死。还利用男朋友来威胁我。由于事情已久,无法提供证人。她现在在大家面前又不肯承认。我应该怎么办????
我是否可以去公安机关备案以防不测??
备案的程序要条件是什么??

  1. 受到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可以去公安机关备案。

  2. 威胁他人安全是违法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进行查处。

    可以用:文字、影像、录音记录作为证据,可以向警方报案并提供证据.

你要提供电脑所有权的证据 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至于她威胁你 可报警 直接打110

这是什么朋友啊!用最鄙视的语言都同法评论她了.
去向律师咨询一下,要不就在网上查一下有关的法律条款.
用语言威胁还是行为威胁.后者可可以用自卫来保护自己(当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入时可使用的一种自卫)

超过两年时间起诉还有法律效力吗?算啦,计算机不要啦,03年的装备,估计已经很落后啦,重买一个吧。另外,交友要慎重,社会险恶啊。

2楼言之有理
另外,备案和立案不一样的,你去说说有个这个事,能备个底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