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法律知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4:36:53
我是深圳新洲店洞庭土菜馆的一名员工,我交辞职书以有一个多月了,后来总部说从现在起所有员工不可离职,(1大概是10月15号),原因是快过年了,酒店正是生意好的时候。我是一名中专生,刚出学校3个月,对法律不是太懂,所以我想问下,他们这样做是合法的吗?我们的离职他们有权不让我们离职吗?请懂法律的网友,帮帮我的忙,先谢谢了!《急急急》

按照法律规定,员工辞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予以答复。你单位的做法是侵权行为,是不合法的。
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寻求帮助。属于该部门的职责范围。

肯定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