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学(校委会和校长)这样订立考勤制度是否违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1:34:49
1-请事假一天扣款(工资)20元.
2-迟到一次扣5元.
3-早退一次扣5元.
4-上班期间请小假一次口款5元.
5-病假一天扣款10元.
请问这样克扣教师工资有法律依据吗?

没有法律依据的,是一个单位的内管理规定。应该说扣款不是目的,强化管理才是目的,从工资中扣款从理论上说是不人道的,但也没办法的,我们行政单位与你们也是一样的。

1.不违法,属于单位的内部行政行为;
2.《劳动法》规定,克扣工资每月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20%;否则就是违法。

学校的规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学校是事业单位,《劳动法》明确规定了事业单位适用该法的范围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学校不是“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不能适用劳动法的规定。
因此,学校的处罚规定是于法无据的。

该制度违法了法律规定,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没有办法啊,
只有同情,
我们也是一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