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起诉离婚中,还未开厅,我无法与丈夫生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38:00
已经分居8个月,可是他在起诉这几天缠着我,我到哪家他就到那家闹,下班我无法脱身,他还说我是他老婆。我的领导也不好管,我不怎样面对现实。

一,可以分居一段时间。如果法院不判离婚,再说。
二,原告必须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还未开庭,证明你们还是夫妻关系,你们还是可以生活在一起,以及发生任何关系。(前提是你们双方都是自愿的)如有强迫性,导致个人生活有阻碍的,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如你举的这个例子,你丈夫完全阻碍了你的个人生活,你可以报警起诉他。

清官难断家务事。
你应该去问问烦恼那一栏,在这里问错地方了。

躲不开,就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