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销脏罪中的明知如何介定?高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0:47:07
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或者代为销售的中的明知怎么解释?
大家都知道每个人都没那么傻 不管是明知还是不知都会说不知道是脏东西 那么请问在法律上这个明知怎么介定 法官如何判定犯罪嫌疑人是明知还是不知

是有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曾经有过一个司法解释,是关于盗、抢机动车的案件的处理的,其中对于“明知”,解释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应当知道,但有证据证明确属被蒙骗的除外:

1、在非法的机动车交易场所和销售单位购买的;
2、机动车证件手续不全或者明显违反规定的;
3、机动车发动机号或者车架号有更改痕迹,没有合法证明的;
4、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机动车的。

以上解释的精神在除机动车外的其他销赃案件中也被适用。

是否明知是根据当事人具体交易的情节、价格等因素来综合判断的。而不只是看嫌疑人如何陈述。而且, 赵荔 提到的,是司法判断的重要依据。

"明知"的定义:明显知道或应当明显知道.即:物品来源,物品特征,物品价格明显与实际不相符合就认定为"明知".例如.某欲卖一台电视机,本来市场价格要8000元才买到,但卖方却2-3000元可卖.买方成交后如被查获,即可认定为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