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会有政策性破产?会退出历史舞台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22:35:21

1、你去年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已经拿到了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发给你的经济补偿金,如果没有拿到,你应该向单位提出补发给你经济补偿金。其标准是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但最长不得多于12个月。按照你的工龄,你应有12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要打官司,则自己要说明不知道有经济补偿金一事,现在听了律师的意见,才知道有经济补偿金。因为申请仲裁的期限是从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被侵害时算起的。如果你当时已经知道有经济补偿而又没有领到,现在才提出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仲裁的时间已经过了,打官司也不受理了。
2、如果你解除劳动合同时,单位拖欠了你的医药费,或者是其他差旅费什么的,没有给你报销,现在不妨向他们提出来要求报销。后者应该是民事权益,是单位欠了你的钱,不受劳动争议60天申请仲裁的期限的限制,在两年内提起诉讼都有效。
3、你要注意单位发布的破产公告,在申请债权的期限内向单位申请你的债权(如没有报销的各种费用、及没有发给的补偿金等)

该回答在由回答者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