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法《宣告通则》中下落不明,宣告死亡为几年?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3:48:33

两年

4年

1\下落不明满4年的;
2\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
3\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同意皇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二十三条 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
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四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或者确知他没有死亡,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对他的死亡宣告。
有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第二十五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 依照继承法取得他的财产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