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有哪位知道如果偷了4000块钱会不会判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7:17:01
我有一个朋友,在自动取款机上取款的时候,他前面取款的人忘记把卡拿走了.他在那种卡里取走了4000块钱.经过几个月后失主通过公安局找到了我的朋友,现在在派出所,不知道会不会判刑呀?最重的处罚是什么?(钱已经还了)
失主非常气愤.我也很担心.现在我的朋友在里面找人捎信儿出来说,有可能会判刑,我想应该没有那么严重吧,最多拘留15天..我现在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如果拘留的时间长,我得告诉他父母呀...............如果是犯罪的话,那么,他应该最重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我想法律上应该有吧?。。有专修法律的吗?很着急呀!!谢谢!

一般盗窃2000元以上可以构上犯罪,会判刑。

同意一楼的意见,坚决反对二楼说法,你朋友最好找个好点的律师,同时认罪态度要好,不然,后果很严重!
首先这不是侵占,如果对方取了款放在机器上人走了,钱没有拿走,被你朋友看到拿回家了,这是侵占,因为你朋友不能确定这钱是谁的,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钱没主!
但情况却是,对方留下了银行卡,而大家都知道银行卡不配上密码是没法取出钱来了,这就象是别人检到你家的钥匙开了你家的锁,然后拿走4000元钱,你认为这不是盗窃吗?
不构成犯罪,不知从何说起!

不构成犯罪。具体说这种情况可能构成侵占罪,即拾得他人之物或者将他人之物代他人保管,当权利人要求返还时,拒不返还的行为。你描述的情况,当他人忘记把银行卡取走,而你朋友后来拿走卡、取走钱,还不能认定为侵占罪,后来失主找到你朋友的时候,又返还了钱物,所以不符合本罪要件,不应构成犯罪。

那你朋友就惨了,有期徒刑三四年免不了了。

同意2楼的说法
但是建议赶快找律师

同意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