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就是不肯走,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3:56:24
本人有套房子出租,与对方签定的租赁时间是到明年4月份结束。其中提到如一方违约需支付另一方违约金500元。现在因房子需另派用处,要提前结束合同,本人也愿意承担违约金,但是租客竟然说他搬家损失很大,要求高额赔偿,否则他是不会走的,一定要到合同结束。请问我是否有权利在支付了违约金后要求他搬出我的房子?如果可以他还是不愿意走,我该向什么机关要求强制执行?
我想再说得详细点,大家就知道房客是什么样的人了!我们已经为他找到了新的住所,而且是同一个小区里面,房子比现在多一个房间,租金比原来每月多一百元钱,我们承诺我们愿意支付每月多出的一百元房租。而且所有搬迁的搬运公司费用,由我们来出。如果房客觉得需要花时间精力请假在家整理东西,在他请假的这几天我们愿意按照他每天工资的金额给予补偿(整理一星期总够了吧)。而且我们不是空口承诺,我们已经把借好房子的钥匙带来,交给他们了,但是他们仍然不愿意搬。就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想请教各位难道我们的态度还不算诚恳?如果这样的话,我是否有权利提出诉讼,法院是否会同意合同解除?

你可以起诉解除合同,但是没有特别理由的话,在可以的情况下,对方确实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如果对方同意解除,提出高于违约金的赔偿要求,要由对方举证。

还是去和他协商一下吧,如果你的房子有急用的话。对方的要求也有一定

的合理性在里面。
1、现在的房屋租赁市场,租金不断上涨,如果房客现在出去租房子,比如和你一样的房子,可能要600元,或更多,隔一个月了。
2、其次,要求房客提前办理,可能对房客一系列的生活安排造成影响。
3、如果房客,在租赁期间为使用房屋,增添了一次性的,无法带走的物品,如果提前搬走,这些物品的使用价值,还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违约金,只是在订立合同时,对一方违约时,造成对方损失的一个估计,如果违约方造成另一方的损失大于违约金的数额,对方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其实际损失。

另外,违约金并不是解约定金,支付违约金不代表你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在本案中,如果房客没有违约行为,你要求对方搬走,对方却要求继续履

行合同,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只能到合同期满之时。

如果是向法院起诉,首先是不会支持你的请求的。其次,如果对方想要拖时间,经过一审,然后再二审,最后再执行。经过如此长的时间,租赁合同也到期了。

说了这么多,不知道你有没有明白,考虑问题,要从双方的实际情况出发,多考虑一下对方的困难。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租赁合同,承担违约金,并要求限期搬出该房屋。

1,上法院告他
2,法院会先让你们调解
3,开庭审理,合同如果没问题,就判他搬走
4,他不搬走就申请强制执行
5,等法警来强制执行的时候,他是不走也不行了

6,你这事普通警察没权力管

你无法“合法的”收回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