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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0 14:51:46
案例三
1987年4月,云南大姚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大会主席团根据县委提出的候选人建议名单通过后,提交全体代表讨论酝酿,50多名代表讨论中明确表示不赞成名单里提出的县长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做候选人,提出了新的候选人名单,并向主席团要求实行差额选举。在这种情况下,依照组织法的规定,应提出新的县长和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名单。但人大主席团部分成员和县委个别领导却置代表们的意见和要求于不顾,强行决定只拿出一名候选人,用等额选举的办法进行选举。选举结果公布后,许多代表认为,这种作法是对民主的践踏,这种选举是非法的。中共楚雄彝族自治州州委和州人大常委会了解实情后,对这次违法选举迅速作出决定,宣布此选举结果无效,重新选举县长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这一决定受到了广大群众的赞扬。
问题:
1、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什么优越性?
2、什么是选举制度?我国宪法和选举法规定了各级人大选举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3、你对此案如何评价?
案例四
某小学上数学课时,教师石某因有事临时离开,学生董某(8岁)见邻桌梁某(7岁)的文具盒好看,拿来玩赏,梁某不同意,让董某还回。董某不听,拿起文具盒就跑,梁某去追,不小心在门坎处摔倒,磕破额头,致轻微脑震荡,共花去医疗费1700元。经查,董某父母均在国外,现董某在父母委托的朋友张某家居住。梁某父母要求张某赔偿1700元的医疗费,张某以不是董某的父母为由拒绝。
问题:
1、什么是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如何规定的?
2、什么是监护?我国《民法通则》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是如何规定的?
3、本案应当如何处理?
案例五
田某在1986年外出到广东省南部打工,最初还常写信给家里的妻子申某和2岁的孩子,并于1987年和1988年的春节期间寄回人民币共2700元。从1988年的春节后,田某一直不无任何消息,经多方查找均无结果。到1993年,申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田某死亡。法律受理该案后,依法在全国性报刊上发出寻找失踪人田某的公告,一年后,仍无任何消息,1994年法律即宣告失踪人田某死亡。到1995年,申某与本厂职工郭某再婚,郭某前妻病亡时留一7岁男孩,加上申某11岁的女

田某在1986年外出到广东省南部打工,最初还常写信给家里的妻子申某和2岁的孩子,并于1987年和1988年的春节期间寄回人民币共2700元。从1988年的春节后,田某一直不无任何消息,经多方查找均无结果。到1993年,申某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田某死亡。法律受理该案后,依法在全国性报刊上发出寻找失踪人田某的公告,一年后,仍无任何消息,1994年法律即宣告失踪人田某死亡。到1995年,申某与本厂职工郭某再婚,郭某前妻病亡时留一7岁男孩,加上申某11岁的女孩,一家四口一块生活,生活较困难但也和睦。1997年8月2日,一位中年男子持一封信到申某家。信是田某于1997年1月份所写,说田某在打工的地方与一女子有了不正当的关系,心里羞愧,无颜见家里妻小,所以没和家里通信。但在1999年自己患重病之时,该女子竟然离他而去,多亏赵某(即持信而来之人)照顾。现身边尚有8万元人民币,希望给申某,但要求申某在孩子能在独立生活前不能再婚,否则这笔钱就给赵某。并写到,因赵某与自己都是邮票爱好者,为谢其关照,愿把已有的文革时“红太阳”邮票送给赵某。田某于1997年2月病亡。赵某见申某已再婚。即要求把8万元归己所有;并要求申某把“红太阳”邮票给他。申某见信上的字迹确为田某所写,并有赵某带来的医院死亡证明。就答应给他4万元,要求留下4万元作孩子的抚育费;同时告诉赵某“红太阳”邮票已在1991年卖掉,以偿还家里因为田某之母治病所欠下的医疗费用。赵某不同意,两者发生了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