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甲可以要求户口簿中的舅舅乙搬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10:26:37
房屋所有权人为甲,其舅乙于近年国外归来,住于甲处,且户口在甲处。
该房屋的取得与乙毫无关系,现甲要求乙搬出,乙以其无其他住处并有居住权拒绝搬出,换锁后乙带人强行砸锁进入,为此甲头疼不已。请问有何办法解决,谢谢!!

户口与居住权是两个法律问题,乙拥有户口但不拥有居住权,甲完全有权要求乙离开,对乙的行为报警处理。

当然可以了,如果那个舅舅没有任何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力,当然可以要求他搬出。

诉讼至法院,要求乙搬出

房屋所有权人为甲,户口在甲处,并不能证明该房子就是乙的,应该看房产登记上的姓名.很显然甲有权排除他人对其房屋的非法侵占。其舅舅声称有居住权是毫无法律根据的。其舅舅在换锁后乙带人强行砸锁进入,是违法犯罪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