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谋未共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9 02:25:10
甲乙共谋明天要一起杀丙,拟订细节后,第二天甲觉得这样做对不起党,就不去了,乙在甲未到的情况下把丙杀了,问乙的犯罪形态为何?请说明理由
wangnanspy007说的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条件是这样,有什么依据吗.着手实施仅构成犯罪,是否既遂是看是否出现死亡的结果

我认为是中止,之所以成立共同犯罪就是因为共谋行为,但本案中两人是共谋共同实行,而实际上由于甲的不作为(不去)切断了与乙的共同故意,甲的不作为也使共谋的内容无法实现(共同实行杀人行为)因此甲是预备中止,而不需要同时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发生才成立.

2 人 构成共同故意杀人罪
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 条件是 要求各犯罪人均自动停止犯罪 其中一人构成犯罪中止要同时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发生才成立
理由是 被害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已经产生 而共同犯罪人 之一已经着手实施了犯罪行为了 故意杀人罪乃 行为犯 即着手实施杀人行为即构成既遂 况且 甲并没有实际阻止危害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