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劳动协议中的保险金是否可以交给第三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9:50:23
我一个朋友是学医学(口腔医学)的,去年毕业,在深圳的一家医院工作,现在我朋友有意租用该医院的口腔科室的一部分(这样应该不是老板和员工的关系了),
医院要签协议,还要交押金,是赔付的保险金(要交的保险金,数目也比较大):也就是如果在工作中出现事故的话,就拿这些押金赔付,但是现在她担心如果没有出现事故,而用人单位又可能会扣着不还,或者不想干的时候,原单位会不退还之类的问题

我就是想请问此保险金是否可以给第三者保管,如果可以,那应该是什么样的第三者,请老师们给给建议,我朋友今天下午就要签协议了。
在此谢谢各位老师了

(刚才提了一个问题-“劳动合同中的押金是否可以交给第三者”,说的是押金,又很多的朋友说了,在劳动法中说的很清楚,老板想员工收取押金是违法的,但是现在问清楚了,是保险金,可能就是风险金之类的,希望知道这其中细节的老师朋友给我细心的指导,再次谢谢了!)

这个所谓的“保险金”实质上还是变相的押金,所以如果院方要求要交,那肯定是要交到院方手里了,院方应该不会同意交到什么第三方;当然如果院方同意你提供“担保人”,那就另当别论了。
希望你的朋友慎重的考虑后,再签署协议和缴纳“保险金”。

按照你说的,应该是履行合同或者是违反合同的保证金,如果要是这样的话是可以交给公证处等第三方.

不可以

可以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