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告诉我秦朝是的分封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0:13:58
主要是秦朝时期的官员选任制度!!

秦汉时期是国家组织的初步定型时期,古代官吏的选任制度,也初步定型。秦汉官吏的选任制度主要有三种类型。

  1、荫任制度

  荫任制,汉代一般称之为“任子”制,就是高级官员可以保任其子弟为官。是先秦世官制度的孑遗,是贵族特权制度在秦汉时期的变异形态。

  荫任制在秦朝可能已经产生,汉文帝时成为定制,后来日益发展。保任对象除了子、弟、孙外,还扩大到宗族、门从等,人数由1人扩大到2至3人。在察举制度出现前,它是当时选任官员的主导形式,察举制出现后,它与察举制平分秋色,仍然在选任官员制度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

  荫任制是一种落后的封闭的选任官员的制度。因为选任官员的依据不是才能,而是其父兄或家族的政治地位,是血统关系。虽然在任子制度下也产生过一些有作为的官吏,如苏武、霍光等,然而就其大多数而言,基本上都是碌碌无能之辈。任子制度违背社会应该由合格人才担任管理者的公理,败坏吏治,在当时就受到具有正义感的士大夫的批评,但是,因为它维护了地主官僚的特权和既得利益,所以一直保留下来。

  2、征召辟除制度

  征召辟除是自上而下选任官吏的制度。分皇帝征召和公府、郡县长官辟除两种形式。

  征召制度是秦汉皇帝出面征聘品学兼优的人士为官的制度。这一制度,是由先秦的简任制度演变而来的。征召的特征与荫任相比恰恰相反,是“德举”。征召的对象,一般是德高望重的宿儒、名士。受皇帝征召,是汉代最尊荣的仕途。不过,征召制度的意义,其实不在于人才的选拔,而在于其礼敬人才的示范作用。皇帝通过征召这种形式,大张旗鼓地昭示天下,宣扬其对人才的重视。实际上,被征召的人才都是极少的,对于官员的选拔,只是一种点缀。

  辟除制度,是秦汉时期中央和地方政府长官自行选拔与任用属吏的制度。途径有二:

  一是由中央三公府及其他官署辟除。长吏辟除属吏,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有一套制度。像秦的《置吏律》规定,任免官吏必须在12月至3月进行,长吏迁任新职,不得辟除其故官佐吏到新的官署中任职。汉武帝规定,丞相府辟除属吏,被辟除者必须现任同级官员,分设四科进行考试,然后才可以量才录用。东汉光武帝刘秀曾颁布诏书,重申按四科考试辟除。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