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迁入农民土地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1:40:14
我们是从各地区迁入抚顺市东洲区碾盘乡张甸村张鲜村的农民,我们迁入有10—20多年,落户时,当时为了建醇醚化工厂,需要征用张鲜联社耕地,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农民人均耕地面积要小于0.7亩,可安排一人进厂当工人。而联社当时人均土地是1.8亩,张鲜联社为了使原有村民进厂,于89年前后开始大量接受外来户的,先后有300多村民进厂当工人。(其中包括农转非人口)落户时每人收取落户费500-9000元不等。户口本写的是农业,到现在村里不承认我们是这个村的村民,说我们现在还是空挂户,我们很想知道自己现在属于什么人?应享有什么样的待遇和权利?

你户口在哪就属于哪的人啊!由不得他们不承认的!
当然你已经迁出了自己的村子!当然就属于空挂户啊!你可以到当地的公安局咨询!请求他们帮助!你是因为你迁出户口就没有了耕地吗?是这样的!如果你到城里误工大可不比把全家的户口迁出去啊!因为只要家里有人,你的家人照样可以分得耕地!只是你不能分到!
至于你能享受什么权利和待遇,这个就没法说啦!如果你的户口迁到了别的村!你是没有资格得到别村的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