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伤,想报案,但没证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5:26:45
被人打中头部,想报案,但当时被打伤时旁边没有人,如果报案对方不承认怎么办?
对方是个我认识的人,因为一点矛盾,报复我,我没有还手。

被人殴打要及时报案,警方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审查以确定案件性质并进行处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
  第一百四十一条 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一百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违禁品、管制器具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者收缴;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四)对需要给予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育、收容教养等处理的,依法作出决定;
  (五)对符合劳动教养条件的,依法呈报劳动教养;
  (六)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
  (七)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不知道你的伤势如何,你可以去报案,如果达到立案条件公安部门会按你的陈述找对方调查事实情况,对方如果否认的话就难办了,因为你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对方打了你。如果对方承认打了你,那么就无须其他证据了。

寂莫如来,神目如电:

依你的问题和问题补充,
一.打你的人一旦知道你心地宽广无私,行为襟怀坦荡会用尽一切办法弥补过失.
二.你不认识他,他不认识你,在此地你应准备必要的防身用具,如利刃,手枪,甚致是手雷和冲锋枪,以备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