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群架致人轻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21:30:30
事情发生在06年9月8日凌晨时分,地点在肇庆端区某幢集体出租屋里面。当晚有3名男子喝醉酒发出躁音,其中一名未满18岁。这时走来4名男子和他们理论,结果相方发生口角纷挣。于时,他们冲动地拿起啤酒瓶追4名男子,致使3人头部出血,其中1人小腿跌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伤者没有上诉,只是要求赔偿。由于三位家长在商量的过程中意见不一。案件已移交给检察院预审了。另外在9月27日已经收到逮捕通知书(故意伤害罪),现已刑事拘留二个多月了。
请问检察院会公诉吗?如果起诉了,他们会被判多久?年纪最大的是否承担全部的责任?为什么港澳的刑法和大陆的刑法不相同?

会起诉,判多久要看认罪态度和这次事件的恶劣程度。最多应该可以判3年左右。都一起承担责任,未满16岁才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社会性质都不一样,刑法又怎么会一样,香港是资本主义,大陆是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