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问题:怎样计算福利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3:48:51
我司从五月开始营业:
5月:57人,工资61000元
6-12月:每月10人,每月工资7800元
五月计税工资应为57*960=54720元
应提福利费=(54720+7800*7)*14%=15304.8元 对吗?
请问五月是按照57人计算,还是这57人中多于960的金额相加啊?
如果少于计税工资,按实际计算吧,例如6月是7800元而不是960*10=9600元

一般的企业是按照实际发放的工资(入成本及费用)计提福利费。但查帐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国家税法对计税工资有限制:2006年7月1日前为960/人,7月1日起为1600/人。如果你实际工资超出标准,那么年终汇算清交企业所得税时就要调整增加,福利费也相应跟着要调增了。
你们可以税前扣除的工资为:(57+10)*960+10*6*1600=160320元
你们可以税前扣除计提的福利费为: 160320*14%=22444.80元
只要你不超出这个标准,就可以据实在税前扣除你们的工资及福利费了。审计事务所就是用此方法来审计确定。
如果你不是查帐征收,是核定征收,那就无所谓了。

按照实际发放工资的14%记体福利费

如果5月实际发放61000

福利费就应该是61000*14% 然后得出的就是福利费

提取福利费是应按上月工资总额提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