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都城植物为卖国贼的诸如李鸿章.秦会.汪精卫等人的评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2:31:30
做一个全面的评价好吗?我总感觉从某些方面他们挺不简单的。能谈一下你的感受吗

其实网上有很多比较客观的评价,你可以自己找。我只说几个个人观点:

关于李:

李晚年虽然很有权势,但决没有强大到可以公然与当权对抗的程度(同光时代清政府实力仍然不容小觑),即使公然与清政府决裂,换来的只能是内战以及随之而来的外国大肆干涉——对于当时的政局来讲,这是比实际的历史情况还要糟糕的局面。

由此可知,李不得不接受一个显示:他或者不做事,或者为一个无能的政府做事。李的选择是做事。李在清政府任中央职务期间,清在外交方面的确签署了很多丧权条款,而且其中很多都是由李操办的。但我觉得这并不能说明李就是卖国,原因如下:1,我们首先要问,清政府有没有实力对列强的条件说“不”,显然没有。2,我们还要问,李是否是盲目接受列强开出的条件,显然也没有。李不但在与敌对国的谈判中极尽所能争取对清政府较为有利的结果,而且李有明确的外交思想和指导性策略——让列强彼此牵制,并积极地采取措施实现这一点——这大概是一个弱国唯一能采用的方式了,而且也取得了不少成功——当然这里的成功是相对而言。3,最重要的是,我们要问,在外交活动中,李是否用国家利益换取过个人利益,基本没有。“卖国”也是一种买卖,天下没有不收钱白送货的买卖,如果说李卖国,他开的价是多少?他的收入是多少?从现有的资料中我们找不到李私下接受洋人贿赂并为之出卖国家利益的纪录,这种不收钱的买卖李会干?他又不是傻的。

李在外交上的很多重大活动(这里的重大不仅是对其个人而言,也是对清政府而言)都没有被写入历史教科书,想了解详细情况,你要自己找材料来看。

关于汪:

中日战争期间,中国政府占有的土地都在蒋介石和毛泽东的控制之下,这些土地汪没有“卖”过,没有能力“卖”,轮不到他来“卖”;我们说被汪“卖”了的土地是指汪政权建立后控制的土地,而这些本来都已经是被日本占领的土地了,这些土地即使不去“卖”也是日本的了,把一个已经被人家抢走的东西再重新“卖”给人家一次,开玩笑地说,这简直是晚清以来中国外交所没有过的胜利了。

更何况,汪成立的政权不是“日本国南京军区”之类的东西,成立的是“中华民国政府”,汪挂的旗子不是那个用过的卫生巾旗子,挂的是青天白日满地红旗(这一点是汪费了很大的心血才从日本军方力争得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