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赠与合同是否成立?理由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10:25:20
案例分析题,给你20分
王某生前承诺将自己公司的一部汽车增与某所贫困地区小学,校方十分感激并以此为由,送给王某锦旗一面。王某去世后公司由其弟弟继承,其弟对王某的行为极为不满,未将车交给小学。
问:1.该赠与合同是否成立?理由是什么?
2.王某之弟能否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撤销该项赠与?为什么?
3.若王某之弟恶意过度使用该车,致使汽车提前报废,是否应承担责任?为什么?
自己公司---私人的!

答复:

1. 如果仅是王某口头承诺,这个赠与合同是不成立的.原因是汽车为公司财产,是属于公司所有股东或董事的共有财产.若处置公司财产应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决定.赠与合同不成立,则后两个问题不存在.
2.如果该赠与承诺是经公司股东会议或董事会议同意的,其弟若不执行该合同,即为违约.
3.如果该合同已明确赠与的是哪部车,且明确了赠与时间,在未到赠与期限因恶意使用致使车辆报废,其弟的行为值得谴责,并应按公司有关损坏公共财务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已过赠与期限则属于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