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课要考试了 这问题怎么回答好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6 12:51:09
刘某为游泳教练员,一天, 刘某带2名同学(均为10岁)去河里练习游泳,刘某讲解游泳知识后,便在岸上吸烟,当其发现学生在水中向下沉去时 ,知道学生有淹死的可能,本想救助,但又怕2人抓住不放,而导致3人一起淹死,遂逃离现场,2名学生溺水而死,对刘某的行为应当定性为什

从主观方面来看:刘某明知两个学生有淹死的可能,但却逃离了现场,放任了这一结果的发生,导致两人死亡。主观上为(间接)故意。
至于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则要看其是否有救助的义务。刘某作为游泳教练带其班里(从题中可以推论两个孩子是在刘某处学习游泳)的孩子去河里练习游泳,其因这一先行行为而负有了对两个孩子的照顾义务,同时刘某也具有实施救助的能力(为游泳教练)。这是不作为的犯罪行为。
综上,刘某构成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