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楼的自来水总闸老被1层住户关掉,不知道1层的是否违反了什么法律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4 01:15:29
我们楼共6层,可能因为房屋比较老或者是下水道设计不合理,最近2、3个月下水道堵了2,3次,而每每堵上后一层就会把自来水总闸关掉以免楼上用水淤积到他们家里,这到可以理解,要命的是他每次关都关个半个月,即使管道疏通了也不给开,或者是开得特小,水只能压到2楼,够他们家自己用,这太气人了。
我想问的是,他这样私自断绝居民用水,是否违犯了法律?
盼搞法律的高人详细说明一二,民法的相邻权关系能进一步说明一下吗?
谢谢

民法上的相邻权关系.最好是团结断水的房主一起提起诉讼!

民法通则》:
8 3 .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民通意见》:
97.相邻一方因施工临时占用他方使用的土地,占用的一方如未按照双方约定的范围、用途和期限使用的,应当责令其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98.一方擅自堵截或者独占自然流水,影响他方正常生产生活的,他方有权请求排除妨碍;造成他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99.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

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100.一方必须在相邻一方使用的土地上通行的,应当予以准许;因此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102.处理相邻房屋滴水纠纷时,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他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103。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窖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