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滞纳金的性质?是否认为性质是违约金?约定为1%的滞纳金是不是过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1:43:45
同时知悉滞纳金是行政或行政性质的机关或格式合同中对不按期交纳应缴款项所采取的起催交作用的措施,因而可以认为不是惩罚性质的,那么当事人之间约定的“滞纳金”是否实质上为“违约金”性质?如此,滞纳金是否可以在实践中以“违约金”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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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法院认定违约金为万分之2.1每天,也就是按金融机构的利息计算得到的,这样的结果很难让人满意,如果上诉,我应该提出的上诉的理由是什么呢? 在二审中又应该如何去面对这场官司?谢谢!急求!

严格来说,滞纳金是带有行政处罚色彩的.但有些当事人在合同中有所约定,也是可以将其考虑的违约金,毕竟这只是表述不严谨.
但如果1%是每天支付的话,那就实在是太高了.因为按照现在规定的银行同期(如果双方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就适用此标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有专门的司法解释),逾期付款每日违约金应为日万分之二点一,如果你说的百分之一是每日的话,那将会是法定的近50倍,不可能受到保护的.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约定违约金过高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减少.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虽然没有司法解释规定违约金最高限度是多少 如果过高或过低的时候审判实践一般都是以合同标的的20%作为违约金

请问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滞纳金的性质?是否认为性质是违约金?约定为1%的滞纳金是不是过高? 管辖问题,如果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以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是否合理? 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无瑕疵担保责任,请问这条合法吗 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无瑕疵担保责任,请问这条合法吗?最好有具体法条说明 双方约定附条件成就生效,条件未成就时合同已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 请问劳务合同中可否约定竞业禁止 本案件中,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管辖协议,那么,甲公司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以下条款是否合法,该合同是否有效,作为乙方该如何做 有律师吗 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质量保证金吗?合同中规定是多少合适呢? 抵押权是法律规定的还是当事人自行合同约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