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用!!!案例分析,好心误杀人有罪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2:28:54
王老太到儿子家玩,看儿子喝药,儿子说是治腰疼的,一日,李老太太来玩,说腰疼,王老太给她儿子的药,结果李老太太死了,事后儿子说药喝完了,瓶里装的是敌杀死,问王老太太有罪么?要赔偿精神损失么?
很急很急,希望有好心人帮忙,谢谢

你好,像这种是不构成犯罪的。因为王老太既没有杀人的故意,也没有杀人的过失。对于过失犯罪,当事人是应当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但从案例中来看,王老太给李老太喝药水这一行为本身中,王老太不应当也不可能认识到会导致李老太死亡这一结果发生的。这应当是意外事件。但是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王老太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但需要负担民事赔偿责任。具体损失可以和原告协商,或者由法院宣判。

你好,王老太没有主观故意,因此,邻居的死亡其不负刑事责任,但是不构成刑事犯罪不等于不负民事责任,如果对方家属提出赔偿要求的,王老太是要赔偿的。

从情理讲可以原谅,但从法讲,可以去问律师,精神损失
要赔偿的

我觉得属于过失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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