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促销的工资是否应该一次性付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6:18:12
我朋友上个月27号开始给某公司做短期促销,连续10天,到结帐时该公司却说只能结上个月的两天,其他的只能等下个月中旬才能领,请问这样做是否合法,因为她给其他公司做短促都是结算完之后一次性付清,并且她也没有想做该公司员工,只是做临时的,这个公司这样结算工资是否合理?

很难说清楚这个到底是否合理 因为短期促销本来就算是兼职 不是很正规的全职工作 工作时间和工资的安排是事先协商或规定的 不是明文规定 自然没有法律效益 仅仅是嘴巴说而已 所以如果要追究他们的责任是不可能的 至于兼职的工资结算方式也不是完全一样的 能确定他们不赖掉就不错了 不能要求太多的 祝你好运了。。。

是的

如果你们有协议,是一次结清,那么就应该一次结清,如果你们协商是按照工资制度的话,那么公司的规定也没有错误。至少不违法!
你们属于劳务合同。是属于双方协商的。
最好找到相关证据,以防万一。

一般来说要看双方的约定
从你的情况看,公司的故意延迟支付工资做法欠妥

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兼职工作应当按照小时工或者天数计算工资,并应当予以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