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期间得病用人单位必须在法律上负哪些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7:20:15
我一朋友在南山一电器厂上班3个月差2天 得病住近医院 该厂目前还未给办理合同和社保,请问哪位好心人能给与指点
补教社保可以享受现医疗期的费用待遇吗?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哪个补助?(不是职业病但是单位拒绝帮助及协商解决办法)
急!!请哪位专业的给予一点建议!十分感谢!!

先诊断一下,是不是职业病,如果是职业病,就应该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如果不是职业病,你可以和单位协商医疗费的解决办法。

理论上可以要求单位补签合同、补缴社保,途经是可以通过协商,劳动主管部门投诉或者劳动仲裁等方式进行。然后就可以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工资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