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创作版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5:23:23
我的一朋友创作了一首歌,打算跟一家文化公司合作.对方大致跟他讲了一下协议内容,他将只拥有个人著作权,而版权都归那家文化公司.我的朋友不太懂这个行业的规则,不知这样的条件是否合理.著作权和版权到底有什么区别,如果是这样分配著作权和版权,以后是否会导致一个不好的结果,他会不会吃亏.一般都是怎样分配著作权和版权的呢?还请各位懂行人士不吝赐教,谢谢。
“蓝格格衬衣”回答的好专业啊。那再请问:作者和出版商可以对一个作品的版权进行分配吗?一般按照什么比例分配?如果出版商要求拥有全部版权,这个合理吗?谢谢。

著作权当然是你的,这一点绝对没有问题,就是说你的作者,任何单位使用你的作品,都要经过你的同意。著作权除非你写说转让,一般情况都属于你。就算创作者去世,之后的50年内,著作权还是属于创作者。
版权,一般分为专有出版权和非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就是你授予这个地方出版你的作品,你就不能再把东西给别的地方出版;非专有,就是你可以同时授予几个出版社同时出版。
一般常见是专有出版权。但是专有出版权要约定年限。超过年限后,出版社失去专有出版权,你还可以给别的公司出版使用。
当然,这几个你可以在合同中同时使用,保护自己的权益。
有问题可以再和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