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保证书”是否就是劳动合同?它能享有劳动合同内的权益吗?发生纠纷,应怎样维护合法权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2 18:15:02
是在劳资上是出现问题了,但只签了员工保证书,现在老板欠我3,4个月的工资,却反钻我空子诬陷我拿了他的钱,面对这类情况,有什么办法解决吗?还有怎样的情况可以称为"被迫"签写保证书?谢谢!

员工保证书肯定不是劳动合同.
因为劳动合同应当是双方签订,各方都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而员工保证书估计是些对员工的限制性条款甚至罚则,自然不能代替劳动合同的.
如果法律劳动纠纷,则你与单位之间形成事实劳动关系,还是会受到法律保护,那就主要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及相关部门规章来调整.
一旦发生利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局下设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般都能等到妥善处理,当然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不过程序相对长些,复杂些.

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劳动法中都有,下面是该法全文,你可以了解一下的,因为即使没有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的权益还是受到劳动法保护的.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255

不是!只是单方面的保证!如果是被迫书写的企业一方就涉嫌违法。保留好你的工资条、派工单之类的书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