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长和庭长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9:31:19

根据百度,庭长 是民国的官衔,是民国审判机构,现代不存在。。。
ok,如果什么都按照百度的解释那么这个世界都可以不存在了。
庭长,是法院中的一个管理职位,对于各个法庭进行管理。审判长就是一个法庭里面拿小锤子的老大,而庭长是管事大人。这么理解。
附带一句,庭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法院中均存在,不单是民国的词,说现在不存在是笑话。

审判长是庭审时的分工不同产生的。审判长来住持整个法庭审理的整个过程的进度。开庭时,法庭一般还会有两名审判员。而平时法院根据受理案件的性质不同,及各部门的不同职能分为像民事庭,刑事庭,执行庭等部门。而庭长就是这些庭的主管。就像学校里的教务处的处长。我原来是学过法律的,但是好多年没碰了,也许解释的不是很清楚。愿专家给楼主更详细的解释一下。^^

审判长是依法组成审判庭时由审判委员会或院长任命的。
庭长是由人大常委会任命的。

有法官职务的任免,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任免权限和程序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主任会议的提名决定任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提请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免。
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的任免办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