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免税和出口退税率为零是一回事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9 01:16:23
请问出口免税和出口退税率为零是一回事吗?
那么这两种情况下的财务处理一样么?报关流程是不是一样的啊?还是退税为零也要申报退税呢?越具体越好,两位真热心,解释都挺详细的,给各位加分了,另外,我公司现在发现往年某项目有税收优惠政策未用上的,是否可以申报减免,还是可以再办理退税款手续?(为营业税和关税,当然还有所得)

1、出口免税,是指外商投资企业生产货物或购买货物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国家给予免征 增值税和消费税。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免税,可分为一般贸易出口免税、加工贸易免税 和加工贸易间接出口免各三种情况。
2、出口货物退(免,Export Rebates)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 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出口货物退税制度,是一个国家税 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 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 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的创汇。
3、这两个不是一回事,出口免税是对外商的优惠,而出口退税是对国内的优惠。

出口免税—— 一般贸易出口免税
流转税方面,国家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先后制定了诸多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有的只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有的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概括起来,主要有:出口免税、出口退税、采购国产设备退税、饲料企业免税、废旧物资回收先征后返、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税以及对部分农业生产资料免税等优惠政策。其中,对部分农业生产资料的免税,从1996年开始,国家是逐年下文明确的,在此不作介绍,有关这方面免税的政策和操作办法,企业可以到其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出口退税是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199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纳税人出口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为零,对于出口商品,不但在出口环节不征税,而且税务机关还要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负担的税款,使出口商品以不含税的价格进入国际市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产品出口后,税务部门应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企业办理退税,由于税收减免等原因,商品的进项税额往往不等于实际负担的税额,如果按出口商品的进项税额退税,就会产生少征多退的问题,于是就有了计算出口商品应退税款的比率—————出口退税率。

不是一回事。
简单的说,出口免税的商品,同时也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出口免税是国家鼓励出口的政策,凡是属于出口免税名录上的商品,出口免征出口关税等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