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隐私权是否受到侵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06:57:09
我将某快递物品快递到朋友的公司,收件人是我朋友转我,在快递公司送来物品的时候,收件人也就是我朋友,当时不在,他公司的前台代收了。

然后前台把东西放在了公司一进门的桌子上,不知被谁拿了,找不到了。

像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她是否侵犯了我的利益?然后应该如何解决?请列出相关法律条文。
不管他侵犯的是我的什么权 我应该利用那些法律条文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你的朋友可能侵犯了你的财产权。
你在收件人上写的是你朋友转交你,如果你之前跟你朋友说过此事,那么他就负有责任了。他负有的责任是保管你的物品,并将它完好的交到你的手里,而你朋友没有尽到这个义务,导致你的财产丢失,因此侵犯了你的财产权,应当承担责任。你依据的是民法通则关于个人财产权的规定。
如果你之前并没有跟你朋友说过此事的话,那么你就不能要求他承担责任了,因为他不知道此事,也就不可能承担义务,所以也就不能承担责任了。在这种情况下,你只能向前台的服务人员主张权利了。因为前台人员负有保管的义务和责任,而自己没有尽到义务,就应当来承担责任。这是法律对承担责任的规定。
要找具体条文的话,还真不好找,因为民事权利,法律规定的很笼统,只规定了承担责任的原则,而没有对每一项具体的权利做出规定。总的原则就是,对方有过错,然后对方的行为导致了你的财产损失,这样就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责任了。

这个很简单了,你朋友直接去找快递公司让他们解决就OK.避免自己的朋友跟公司闹.快递公司会负责的,不行就投诉他,反正他没你朋友的亲笔签收.之后的事让快递公司解决

这和隐私权有什么关系?他侵犯的是你的物权啊

你有返还原物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