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不包括附加刑....如何理解?刑36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10:45:58
缓刑不包括附加刑.缓刑仅是针对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言的,不包括附加刑.因此,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还被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需执行.

这句话怎样的情况?

缓刑,也称为暂缓执行刑罚、暂缓量刑、缓量刑。是刑法上的一种刑罚制度。法院在刑事审判中,根据被判处刑罚的罪犯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规定一定的考验期,暂缓刑罚的执行。如在考验期内,满足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将不再执行的一种制度。因此,简言之,缓刑是有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决的刑罚。
  而附加刑并不属于刑罚。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所以缓刑期间附加刑仍需执行。
  一、附加刑定义

  附加刑,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其特点是既能独立适用,也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包括: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四)驱逐出境。
  二、附加刑适用对象

  罚金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既可适用于处刑较轻的犯罪;也可适用于处刑较重的犯罪。
  从犯罪性质上看,我国刑法中的罚金主要适用于三种犯罪:
  1、经济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经济犯罪主要是刑法分则第三章规定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共有90多个条文,基本上都规定了罚金的独立或附加适用。
  2、财产犯罪。刑法分则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共有14个条文,其中9个法条规定了罚金,占条文总数的50%以上。
  3、其他故意犯罪。主要是指刑法分则第六章规定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共有90余个法条,其中约50%的法条规定了罚金。此外,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中的第240条、第244条也规定了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嗯。缓刑的制度主要是针对那些不是很严重的犯罪,给予一定的宽待。这种宽待是指对人身自由的限制的宽待,而附加刑不是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所以附加刑并不是缓刑这一制度使用的范围。所以我国刑法规定了缓刑只适用于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

就是说附加刑不适用缓刑,举个例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3年执行,并处罚金10000元,则罚金就是附加刑,判决生效就得交罚金了.我们国家的刑法规定主刑和附加刑,附加刑主要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