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的比例是多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21:26:46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年销售净收入在1500万元(含)以内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五;在15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三。
年营业净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下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十;在5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五。

速算公式:
销售净收入×0.3%+30,000=可以列支的业务招待费。
营业净收入×0.5%+25,000=可以列支的业务招待费。

销售净收入适用于制造业、商业等。
营业净收入适用于饮食业、娱乐业、建筑安装业等
跨行业经营应分别计算,如划分不清按主要经营项目行业。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
年销售净收入在1500万元(含)以内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5‰;在15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该部分的3‰。

年销售净收入在1500万元以上的可以采取速算公式计算:
销售净收入×3‰加上速算增加数30,000等于可以列支的业务招待费。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不超过1500万元的,扣除比例为5%0,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扣除比例为3%0.

销售收入在1500万以内的是5‰,超过1500万的部分按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