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银行是否有权拒付货款?为什么?2,作为卖方,应如何处理此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5 03:01:55
英国一家贸易公司与广州某进口公司订立合同购买大米2500公吨。合同规定,2005年3月28日前开出信用证,4月5日前装船。3月25日,买方开来信用证,有效期至4月26号。由于卖方装船发生困难,故电请买方将装船延期至5月2日,买方回电表示同意,但未通知开证行。4月17日货物装船后,卖方到银行议付时遭到拒绝。

主要是船期与规定日期不符,属于不符点交单,不符点交单时,银行会通知你的客户,如果你的客户同意不符点交单,他只要交些不符点费用,就能保证顺利议付.
如果对方或对方银行不付钱,你应密切注意提单情况,你现在还有权让他们把提单退给你,如果他们已经提货,他们就必须给你付款了.

完全有权拒付的!你们要修改信用证,都没有通知银行,那银行没收到任何的改正要求,他只会按照手上的信用证办事。

1银行有权拒付,因为银行按信用证上规定必须单证一致,单单一致,才会付款,而不会管合同是怎么样的.
2卖方应电请买方按照事先约定修改信用证,然后在去银行仪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