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人物品不归还是否触犯法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7:58:49
我的包掉了,后被人捡了,我有人证与物证证明是此人捡了,后我前去找到此人,他已经把包丢了,里面的1000多元也被用了,他愿意将其他东西归还,但钱却不愿意归还,我想请问这是否触犯法律,我该怎么办?
我报了110,但派出所讲这不属于他们的立案范围,那我应该怎么办?那如果我要提出诉讼的话,应该准备哪些东西呢?

这个确实不归110管的,属于私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因此应得自己去法院提起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就是,证明对方捡了你的钱包,以及你钱包里有多少钱,然后就是对方在还你钱包的时候,钱就没有了。这个主要是有认证,也就是要有其他人帮你证明,如果没有他人见证,只有自己主张的情况下,除了对方明确承认之外,要想胜诉是比较困难的。
1、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也就是没有正当理由,获得利益,导致他人受损,这种利益是违法的。因此,你可以依据民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返还你的钱。
2、有可能构成刑法上的侵占罪。这个属于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占为己有,拒不归还,就涉嫌侵占罪了。但是如果只有1000多块钱的话,可能还构不成犯罪。如果数额较大的话,就可以构成犯罪,你可以到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让对方承担刑事责任,并返还你的金钱。
如有其他问题,请补充提问,祝你好运。

是的
你丢的包属于遗失物,所有权是你,
当发现遗失物被某人捡到后,可请求其返还,
如不返还,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捡到是无因管理,鸭无权处分,只能尽义务保管
不返还就属于不当得利,可要求鸭返还

确定对方的东西是你的,达到一定价值,就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算,有证据的话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