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有没有代收水费的义务或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2:15:46
我们住的小区是二次供水,住户们吃的是水塔的水。每家每户都有水表,但是水厂只抄我们这楼道的总表,我们住户的分表就不管了。以前是由物业代收水费,现在物业说没有义务和责任帮我们住户代收和交纳水费,造成产生滞纳金。找了水厂的经理说是我们住户自己按照总表的用水量(包括公摊或水管漏水产生的水费)分摊到各个住户头上自己轮着收水费,再一起交纳到水厂,或是交给物业。现在物业说没有义务和责任帮我们住户代收和交纳水费,我们到水厂交水费水厂不收,一定要我们楼道的全部住户一齐交了才行。等于是我们住户交了几百元的开户费而水厂没有抄表到户,只抄总表,计算水费和收这个钱的事儿变成我们自己的事了。我想问:物业是否有这样的规定不帮住户收缴水费?水厂是不是违反了国家的某些规定没有抄表到户?和开发商有关系吗?我们要找什么部门能解决问题?

  1. 物业有权代收代缴水费。

  2.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3.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1.除非有明确协议,否则物业是没有义务收取水费的.2.水厂作为社会公益企业,是有义务抄表到户,但如果你们没有个人开户,而是一个总户头,则他是没有责任的.3.与开发商有关系,因为作为商品房开发商是有义务水电通,即水电均开户到每个使用个体.4.你们应寻找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如街道办事处等寻求帮助与协调,并积极与开发商交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