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位大虾知道激光的使用安全标准?中文的,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1:41:15
ANSI-Z-163.1和CFR1040.10与1040.11?最好是中文的,小的万分感谢!

激光安全标准

许多国家都有符合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国际标准的激光安全标准。IEC标准825-1(1993)是为制造商而制订的,同时亦为使用者提供了防护指引。所有激光产品必须计算出上述激光安全性分类等级,凡属於2-4级的产品上必须有警示标志。

有关使用激光设备的规例

虽然激光的使用十分广泛,但现时香港并没有专门管制使用激光设备的规例。因此,使用激光的安全主要是依靠使用者的自我监管。以下是目前与激光设备有关的条例和安全守则:

1. 由机电工程署执行的《电力条例及电气产品(安全)规例》,条例内容涉及如有关家用电器用品内的激光装置,例如镭射唱机。

2. 由香港海关执行的《消费品安全条例》,有关内容包括电池式的激光教具。

3. 由食物环境卫生署执行的《公众娱乐场所条例》,条例所涉及的部份包括激光表演或演出。

4. 由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执行的《游戏机中心条例》。其中有关的内容涉及使用激光的游戏机管制措施。

5. 由劳工处执行的《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及职业安全健康条例》。

6. 现时本港并没有对入口及售卖激光产品有特别牌照的要求。

7. 对於医疗用的激光设备,香港医学有一套激光设备使用守则。

8. 香港政府一个关注激光安全的工作小组於1991年出版激光安全实务守则。

安全措施

激光安全性分级为制订相应的防护措施提供了极大方便,原则上等级越高,防护要求则越严格。

实际上,若能够把激光装置都设计为封闭式,即光源与激光光路全部屏蔽,这样就不会存在任何危险,即属1级安全等级。但若不能设计为全封闭式,则必须向操作者提供安全培训和采用危险控制措施。

对於2级安全标准的激光,除了严禁直接对著人体眼睛照射外,没有其他防护要求。超过2级的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

3级或4级的激光装置即使无法设计成全封闭的,也应进行光路屏蔽,如采用管道、隔板、遮光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