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谁有公伤评定标准的法律条文。注意:是公伤,不是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5 04:29:16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公负伤致残,按照现行规定的审批权限及评残办法予以评残。其伤残性质的认定和伤残等级评定标准、伤残抚恤金标准、补办评残手续和伤残抚恤关系转移等,参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2005年12月29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36号),目前该文件我省尚未转发。2006年3月6日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也下发了《关于市区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通知》,凡市区不属于财政拨款支持范围或没有经常性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均应参加市本级工伤保险。2005年12月29日起应参保的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的,各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予以受理。

劳社部发[2005]36号第三条、第四条:全额拨款单位中依照或参照机关管理的,执行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伤政策;其他全额拨款单位按何种办法由省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