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怎么规定骚扰罪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15:13:48
我和我女朋友分手了,不过我还爱他,有时还Q他,可他却说我在骚扰他,如果老这么干,会不会告我什么骚扰之类的罪啊,怕怕啊

骚扰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你太过分的话,是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如果你女朋友报案的话,公安机关有可能会对你进行拘留或者罚款的。
该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你的行为就属于发送其他信息,如果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对方就会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要求进行处罚的。
所以,你喜欢她是一回事,也可以给她发消息表达你的感情,但是不要太过了即可。

1、首先骚扰是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如果太过分,是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公安机关有可能拘留或者罚款的。

2、《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款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你的行为就属于发送其他信息,如果次数较多,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对方就会到公安机关进行报案,要求进行处罚的。

3、刑法上没有骚扰罪,也就是说单纯得骚扰并不触犯刑法,但是他在电话里威胁恐吓你的话,或者敲诈的话,才有可能构成犯罪。你可以对骚扰电话进行录音,即使不犯罪,你也可以报警。

拓展资料:

1、对“性骚扰”的定义虽然世界各国表述各异,但关于其内容的要素现已基本达成共识。其要素一般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此行为必须是带性色彩,以性为目的的行为;二是此行为对承受方而言是不受欢迎的,是有损于其人格和尊严的;三是承受者对该行为的接受与否会对其工作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四是这种行为可导致工作场所中不利的工作环境,欧盟将之称为“敌意性工作环境”。

2、主要表现: 对异性实施调情、调戏、勾引、勾搭、猥亵、侮辱、挑逗、瓜葛等等类似的性骚扰现象层出不穷,就连当今的信息时代,广播、电视、报刊、通讯、网络、电子邮件、表演、会展、促销等等方式和场所,有对男女儿童实施性骚扰的、有对青年男女实施性骚扰的、有对老年男女实施性骚扰的、有同性之间实施性骚扰的等等无处不在的间接的、直接的、隐性的、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