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难度的保险理赔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2 03:54:23
案情:一货车(已投保一般险,但未投自燃险)在行驶中后车胎起火,导致整车烧毁。拨打110,但110接警后迟迟未来。打120后,当地消防部门派车将火破灭。后出具情况说明书一份,载明"......询问当事人和证人后,认定该车在行驶中,右后轮胎磕碰路上小石子致车胎爆裂,继而引发火苗,致整车起火......根据.......之规定,应认定为交通事故,特此证明。”落款为**县公安局消防科。与保险公司协商中,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理由是损失是由自燃引发,而该车未投自燃险。现车主欲起诉保险公司。
请大虾分析,原告如何打赢这场官司。
此案关键的地方是证据的收集和效力。原告手头只有那份消防科的证明材料,根据这份材料,法院能否认定这是起交通事故?如果不能,那么原告又应做哪些工作?这才是本案有难度的地方!

根据近因原则, 碰撞--轮胎受损引发火苗--整车燃烧
因此可以认定碰撞是车辆碰撞是导致车辆直接受损的原因,那么该车损失是可以赔付的。

因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及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这个是自燃损失险的保险范围,明显这起事故不属于自燃损失险的保险范围,所以保险公司按照自燃险的保险责任来推卸责任不符合条款规定。

比较有争议的是碰撞导致轮胎受损,这个是直接损失,继而发生整车燃烧是否算间接损失。如果算是间接损失,那么就不会得到赔偿。这个就看法院是怎么判决了。

o

好象没有碰撞其他车辆或是建筑物,楼主是律师吧?这个确实比较困难。打赢的机会不是很大。如果前期和交通局的有交流的话还可以,但按照这个资料来看。

还是让原告做好心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