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前辈们帮帮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8 12:05:48
有会计前辈说:计入"管理费用-开发费用或办用费用"的物资.都应先入"原材料"后再领料,借:管理费用-开发费用/办公费用 贷:原材料 .而不能直接在取得发票时计入相关的费用科目,我不明白.在会计制度或税法上有这样相关的规定吗?

一般来说是需要入"存货"帐的,这是规范内部控制的需要,当然很多企业都不规范.

原因是这样的,你买东西,但东西回来后不一定就能直接用,就好比,你买米,但买回后都不一定全煮熟吧,且货到后是多是少还要经过盘点.服务公司虽不设立仓库,但也有专人管这些物资吧

但根据重要性原则,例如买几支笔当然是不用那么繁杂了,故关键还要看是什么东西,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那要看你们公司的低值易耗品是采用什么方法摊销,若采用一次性摊销法,则在取得发票的时候就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否则就要先计入原材料,在申领的时候再入管理费用

那要看你用的是不是公司原材料了,如果是应该从原材料科目过渡一下,如果不是你们公司的原材料,那就没有必要过渡了,可以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应该说没有那个必要吧。如果理解"管理费用"所包括的内容: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工会经费、企业招待费、房产税、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劳动保险费等。可直接记入管理费科目,何必要走“原材料”过渡呢。在会计制度和税法上更没有什么说法。根据自己多年做财务会计工作的一点经验得出的以上结论,只是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