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关于税法中规定电话费每人每月可扣除300元的理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9:34:35
是否可以理解为每人每月可以报销300.00元,而这300.00元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如某人本月工资为1600.00元,另补贴或报销300.00元电话费,共计支付1900.00元,该员工本月就不需上缴个人所得税。

工资中补贴电话费是要交个人所得税的,而有电话费发票,可以报销,不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列为企业费用类支出。

是不用上个税,但是这300百元电话费不能计入在工资表中发给员工,而是应该单列,另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