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的户口更改名字有什么新的政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02:16:36
好比说名字改到几岁为止?在福建的福州市区居住改名字是否更难呢?谢谢!

根据《关于对公民要求更改姓名问题的请示的批复》(广公(户)字[2003]079号)的规定:“公民凡要求更改姓名,除法律、法规所规定不允许更改的情形外,只要理由正当,证明材料齐全的,均应予更改。”

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更改:

一、被收养的小孩;

二、小孩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

三、妇女原冠夫姓需要去掉夫姓或因结婚需要加冠夫姓的;

四、僧、道、尼还俗,由法名改为俗名的或因出家由俗名改为法名的;

五、经生父母双方同意,离婚后一方要求为小孩更名的;

六、名字文字字义或发音与习俗相冲突或粗俗不雅的;

七、与人事、学历或其他重要档案姓名不一致的;

八、其他认为理由正当的。

根据《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年满十八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姓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

更改姓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须附所在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

(3)其他能够说明变更姓名理由的原始资料。

更改的程序:本人填写《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派出所主管所领导审核后,报市局治安警察支队户政科审批。办理变更姓名手续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