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有资格扣个人所得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8 10:52:23
我们老板给我们发工资一直都是现金,说是给我们避税,现在却开始扣税,直接在发的工资里面扣掉。这样合法吗?
我们是小公司啊,老板这样肯定是中饱私囊!他不可能替我们交的,这样还不如直接打卡,让银行去扣呢~

企业不但有资格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而且必须依法行使扣缴义务。想知道公司到底有没有给你们交所得税,你可以带着身份证去你们公司所属的地税局去开完税证明,到底交了多了,一看完税证明不就一目了然了吗?!如果你不主动去要的话,在次年的1月份,地税局也会把员工上一年的完税证明寄到你们公司的。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但是正当和合法的,而且是企业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如果公司不扣缴员工的个税,公司和员工应当承担分别以下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就是说税务机关向你个人追回税款,然后处罚你的老板。

一般情况下发工资时应有签字表,其中必须列明已扣个人所得税额。你签字确认过后,就代表公司已经扣缴你的税款了,公司不交就和你没有关系了,但是公司会承担如下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扣缴义务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当然合法啦 工资的个人所得税是由单位代扣代缴的哦
代扣代缴明细账制度是指,税务机关依据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规定,要求扣缴义务人按规定报送其支付收入的个人所有的基本信息、支付个人收入和扣缴税款明细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涉税信息,并对每个扣缴义务人建立档案,为后续实施动态管理打下基础的一项制度。
扣缴义务人就是你们单位啊

公司应该代扣代缴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