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假证据如何应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18 05:44:46
我是国企职工,单位在前几年与一家民营房地产开发商,订立了一份住宅楼施工合同。其主要内容:“经甲乙双方商定住宅楼价为1895元/㎡;总计约3790万元,其中包括征地费用、城市建设配套费及建楼手续费在内,一切土建工程费用,不包括院内配套费、天然气费用……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乙方确保在2000年低将全部工程交甲方使用。并负责将房产手续及有关资料交给甲方”。工程开工后不久,开发商就以商品房的形式将此工程直接向社会发售,反过来以合同向我单位索要配套工程款。理由为:购房者多数为本单位职工。为此,我单位已起诉要求开发商履行该合同。但怕对方出示假证据,如大概意思是甲方同意以方将该工程卖掉。对此假证据在法庭上甲方如何应对?
因当年订立合同原法人,现任开发商某个部门的总经理。所以我们那样推测,也许情况会更复杂,希好人们都来发表推测。望各位大师傅指点迷津,我们将感激不尽!
原合同是这样签的:“《委托建设职工住宅楼合同书》 甲乙双方经长时间的反复协商,本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乙方给甲方在塬上,西兰路西盖住宅楼三栋,订立合同如下……。”萧剑的回答要求我单位保存好原始凭证,可我单位只能拿出两份不一样的却说的是同一个事的合同,就这两份合同也是在6年后打官司的法庭上对方出示的。是否可再作答复,谢谢!

1:你要保存好原始凭证。[单位集资建房的相关资料]
2:开发商违约在先。未经甲方同意私自以商品房价格向社会公开售房,应赔偿有关经济损失。
3:假造伪证是要负法律责任的。[篡改,涂抹,仿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