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未满5年协议转让但未过户,相关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20:28:01
请教法律界的朋友一个问题:这几天有一套房看了挺合适的,但却是买了一年半的二手房,为了双方各自的利益,协商待满5年后再过户,我先付一半房款,另一半待5年到期办好房产过户后再付清,请问像这种协议能不能受到法律保护,如果不能可不可以进行公证,公证后能否受到法律保护,恳请法学朋友告知,谢谢!
谢谢楼上的朋友细心回复,像此类交易,我作为买方,在协议上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协议应该怎样写才能够在日后避免我的损失呢?谢谢!

可以肯定,协议受法律保护。关键是协议的条款要约定明确、到位、全面,尤其对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和合同解除条件的约定要明确。
公证不是合同的必要条件,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经协商达成一致,双方签字即生效,生效对双方就有了法律约束力。公证只是为了确保交易安全的慎重之举,并非什么合同都要办理公证。
你对准备购买的房子的真实状况要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掌握,以避免风险。比如有没有一房多卖?房产设定了抵押或者担保没有?

你这个问题关键不是协议有没有效力的问题,这个问题非常明显,效力不用怀疑;你关键要考虑的是:假如你实际支付了5年的房贷,但5年以后对方反悔,你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因为房屋买卖合同的特殊之处,在于买卖合同虽然有效,但不能保证房子最后能到达你名下下,因为房屋的交易要以产权的实际交付为准,即以办理产权过户为准。5年后,对方反悔,有可能的结果是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你的损失,但房子不能归你,有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形,因为法律上来说,这5年的还贷是在对方的名义下进行的。
故,违约责任的约定非常关键。

原则上公证机关不应当受理此类公证,因为双方不过户的目的就是为了偷逃国家税费.当然了,你今后要求对方按此协议过户的要求还是成立的.

但你的这种做法事实上是存在很大风险的.
因为买房但不过户对于买家而言风险是很大的.
比如卖方可能在今后反悔,现在房价涨了,我办了不少这类案件,要求买方加价才会配合过户,通常买方要通过诉讼程序来解决问题,劳命伤财.
还有的会一房多卖,然后卖方卷款逃跑;也有卖方因为其他债务纠纷,导致未过户的房屋被司法机构查封,今后不能顺利过户,各种情况都有出现的可能啊.

所以建议你慎重考虑,因为再好的协议也是无法来防犯本身潜在的风险的.
如果你一定要购买,那么,建议你最好是要求对方能够提供相应的保证,即保证五年后能够与你交易,而且,要约定好违约责任,比如今后对方如果反悔不将房屋卖给你,如何赔偿你的损失,甚至可以考虑要求对方赔偿房屋涨价部分的损失等.而且对于过户费用最好也约定清楚,万一五年之后过户费用又上调了呢?这些问题都写详细点.

如还有不明之处,可发消息进一步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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