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工资中支付保密费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7 04:43:27
最近公司公布了一个保密协议

协议大致内容是要求员工对工作中的信息进行保密,并要求在离职(不论以任何方式离职)三年内不得到与公司业务相关的公司工作。公司每个月在工资中发放80元的保密费(所有职位都是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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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协议的规定,包含了保密和竞业保护,我认为每个月只发给80元的费用,太少了。如果我只上了一个月的班就被辞退了,那得在三年内都不能在这个行业内工作了,那不是损失太大了。还有就是如果是公司过错(如欠薪)本人离职,也得在三年内不能从事这个行业内的工作,那这是不是太不合理了。
现在这个协议只是公布了,我还没有与公司进行签字。如果我没有在这个协议上签字,但我已经领取了保密费,那是不是也得按这个协议来执行?

另外,公司没有与员工签正式的劳动合同,公司也没有给员工交纳相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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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没有签正式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与公司单独签定的保密协议是否有效?
我是想进入这家公司上班,但是这样的协议是否合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你对用人单位提出的新的条件不接受的话,可以辞职。

听说过有关行业有法律规定几年内不能在相同行业上班,不然公司可以告的.不过那好像是正式员工的事!

保密费是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措施,你对用人单位的条件不接受,可以辞职。既然没有签协议,就不存在保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