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计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2:36:47
举个例子:
假如起征点是1600,本月税前收入5500,但因外出讲课,多得500(税后),请问这500元的应纳税金额为多少?
是不是就是500/(1-15%)=588?

不是。
500元不属于个人工资所得,而是个人劳务所得,应该按个人劳务所得情况纳税。应该缴纳的税金为15元。

工资的所得税要另行计算,两者相加就是你的个人所得税了。
给你提供厦门地方税务局的计算器,方便你计算个人所得税。

http://www.xm-l-tax.gov.cn/taxcalculator/psntaxcalc.do

500元的劳务所得不是适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要减除费用800元?不够减不要纳税吧!怎么会是15元呢?噢!1000以下(含)按预征3%计算即是15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