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会计问题!麻烦大家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30 01:13:10
我刚接手一小规模公司,公司8月份发生一笔销售业务,销售收入4500元,以前会计是这样做的凭证:
借:银行存款 4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5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101.89
贷:管理费用 16894.20
应交增值税 173.08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4.61
她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包括企业所得税:21.63,个人所得税4.33,附加税8.65,我觉得她这样做是错的,她是老会计了,不知道她为什么这样做,请问大家,正确的分录应该是怎么样的?

她做错了,但是你给的信息太少,你的销售成本是多少?增值税是多少?收入是含税还是不含税等都没有,现在按她的分录度着做一个
正确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4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326.92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 173.08
借:主营业务成本 17101.89
贷:库存商品17101.89
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 21.63
贷:应交税金-企业所得税 21.63
公司负责的个税在成本或费用中核算也不进主营税金
应该是 借:管理费用 4.33,贷:应交税金-个税 4.33
附加税进主营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 8.65
贷:其他应交款 8.65

1.借方:银行存款4500
贷方:主营业务收入 4500/(1+4%)=4326.92
贷方:应交税金-增值税 4326.92*4%=173.08
2.借方:主营业务成本 17101.89
贷方:库存商品(产成品等) 17101.89
3.个税:借方:应付工资 4.33
贷方:应交税金-个税 4.33
缴纳时 借方:应交税金-个税 4.33
贷方:银行存款 4.33
附加税:借方: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8.65
贷方:其他应交款 8.65
企业所得税: 借方:所得税 21.63
贷方:应交税金-所得税 21.63
缴纳时 借方:应交税金-所得税 21.63
贷方:银行存款 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