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诉讼对象过世,赔偿金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7/04 16:03:34
1997年我父亲因工致伤,是一场交通事故。肇事者在3年后过世,其有一儿一女,女儿精神还问题,儿子还在上学,学费由国家补贴,妻子也已经离婚。那原本该由肇事者承担的赔偿金,现在该由谁来承担?
已经起诉成功,但是起诉费和执行费都是我父亲自己出的,请问这个起诉费和执行费是否应该自己单位承担?

如已经打了官司,那么只能从肇事者的遗产中要求赔偿.但因他的小孩子一个是有精神病, 另一个又在读书没有劳动能力,还得从他的遗产中留出他们的必要生活费用,才能进行执行.
如事故发生后,一直没有起诉打官司,那么已过了诉讼时效.